功能主治: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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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化学名称:(4αS,6R,8αS)-11-甲基-3-甲氧基-4α,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并[3α,3,2-ef][2]苯并氮砸卓-6-醇氢溴酸盐分子式:C17H21NO3.HBr分子量:368.27辅料:氯化钠、注射用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硫酸亚铁50mg、叶酸1mg、干酵母、当归、黄芪、白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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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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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666 |
国药准字H2003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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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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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0.5~2支),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4支)。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 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1~2支),5或10分钟后按需要可逐渐增加至10~20mg(2~4支)。 |
饭后口服,连用5-6周。1.成人:一次4片,一日三次;2.儿童:1-4岁,一次1片,一日三次;5-15岁,一次2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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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个别病例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痛、腹泻,铁锈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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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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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宜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后期妊娠妇女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此时是补铁最佳时期。儿童用药:本药应用于儿童用量应相应减少。老年用药:本品为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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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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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治疗剂量偶致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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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下列情况应慎用:①酒精中毒;②肝炎;③急性感染:④肠道炎症;⑤胰腺炎;⑥消化性溃疡。 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①血红蛋白测定;②网织红细胞计数;③血清铁蛋白测定。 3.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碳酸氢钠、磷酸盐类、茶及含鞣酸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 4.贫血纠正后,不宜长期服用,否则可引起铁负荷过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