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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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化学名称:(4αS,6R,8αS)-11-甲基-3-甲氧基-4α,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并[3α,3,2-ef][2]苯并氮砸卓-6-醇氢溴酸盐分子式:C17H21NO3.HBr分子量:368.27辅料:氯化钠、注射用水。 |
莲子心、珍珠母、槐米、黄柏、木香、黄芩、夏枯草、钩藤、龙胆、淡竹叶、铁丝威灵仙、天南星(制)、甘草、人工牛黄、朱砂、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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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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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666 |
国药准字Z2102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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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平肝潜阳,清心安神。用于肝阳上亢所致的眩晕及中风,症见头晕目眩、烦躁不宁、言语不清、手足不遂,也可用于高血压肝阳上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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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0.5~2支),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4支)。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 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1~2支),5或10分钟后按需要可逐渐增加至10~20mg(2~4支)。 |
口服,一次4片,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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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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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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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平肝潜阳,清心安神。用于肝阳上亢所致的眩晕及中风,症见头晕目眩、烦躁不宁、言语不清、手足不遂,也可用于高血压肝阳上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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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治疗剂量偶致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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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避免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