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电解质补充药。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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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无水门冬氨酸钾158mg和无水门冬氨酸镁140mg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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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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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87 |
国药准字J201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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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电解质补充药。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助治疗。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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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餐后服用,常规用量为每次1~2片,每日3次;根据具体情况剂量可增加至每次3片,每日3次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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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钾血症、高镁血症、急性和慢性肾功能衰竭、Addison氏病、Ⅲ0房室传导阻滞、心源性休克(血压低于90毫米汞柱)、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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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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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电解质补充药。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助治疗。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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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剂量可能引致腹泻。尚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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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肾功能损害、房室传导阻滞者慎用。有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应常规性检测血钾、镁离子浓度。高钾血症患者慎用,应常规性检测血离子浓度。由于胃酸能影响其疗效,因此本品应餐后服用。因本品能抑制四环素、铁盐和氟化钠的吸收,故服用本品与上述药物时应间隔3小时以上。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5.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等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