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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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秋水仙碱。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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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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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842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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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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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0mg,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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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秋水仙碱片。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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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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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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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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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1)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3)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生命。(4)休克:表现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识障碍。死亡率高,多见于老年人。(5)致畸:文献报道2例Down综合征婴儿的父亲均为因家族性地中海热而有长期服用秋水仙碱史者。(6)其他:脱发、皮疹、发热及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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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5. 避免与维生素B6同时服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