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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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鸟嘌呤。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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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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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840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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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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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日每公斤体重2mg或体表面积100mg/m2,每日一次或分次服用,5-7日为1疗程。如4周后临床未见改进,白细胞未见抑制,可慎将每日剂量增至每公斤体重3mg,维持量每日每公斤体重2-3mg或按体表面积100mg/m2。小儿常用量:可参考成人常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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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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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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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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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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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抑制作用,可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用药期问应严格检查血象;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孕妇慎用。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