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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AstraZeneca AB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完全控制的患者。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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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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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利福平胶囊
利福平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地奈德(160μg/吸)和富马酸福莫特罗(4.5μg/吸)。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生产企业

AstraZeneca AB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40458

国药准字H440207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完全控制的患者。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用于哮喘的初始治疗。本品应个体化用药,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节剂量,这在开始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如果某个患者所需剂量超出推荐剂量,则应增开适当剂量-受体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的单药吸入制剂。详见说明书。

口服。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3~4粒),空腹...

副作用

因为本品含有布地奈德和福莫特罗,这两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在使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时也可出现。两药合并使用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未增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2-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这些反应通常可在治疗的几天内减弱或消失。详见说明书。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数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见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见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粉吸入剂(信必可都保)或同时使用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没有有关孕妇使用的临床资料。关于复方制剂对动物生殖毒性的研究尚未进行。怀孕期妇女使用福莫特罗还没有充分的资料。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尚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2.李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儿童用药: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儿慎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成分

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完全控制的患者。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利福平为利福霉素类半合成广谱抗菌药,对多种病原微生物均有抗菌活性。该药对结核分枝杆菌和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包括麻风分枝杆菌等)在宿主细胞内外均有明显的杀菌作用。利福平对需氧革兰阳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产酶株及甲氧西林耐药株、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李斯特菌属、炭疽杆菌、产气荚膜杆菌、白喉杆菌、厌氧球菌等。对需氧革兰阴性菌如脑膜炎奈瑟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球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利福平对军团菌属作用亦良好,对沙眼衣原体、性病淋巴肉芽肿及鹦鹉热等病原体均具抑制作用。细菌对利福霉素类抗生素有交叉耐药。利福平与依赖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使DNA和蛋白的合成停止。

注意事项

1. 遵医嘱用药,不可自行增减剂量;2. 吸入后漱口,以防口腔真菌感染;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检查肺功能;5. 避免吸烟和接触刺激性气体。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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