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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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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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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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92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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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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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缬沙坦可以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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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任何成份过敏者:妊娠(妊娠和哺乳);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毫升/分)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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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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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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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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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时,不需要监测特殊实验室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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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