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缬沙坦,氢氯噻嗪。 |
本品为活性成分为非洛地平。 |
|
| 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578 |
国药准字H2005012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
| 用法用量 |
缬沙坦单药治疗的推荐剂量80mg,每天一次,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 |
一日一次给药,宜在早晨空腹或在不富含脂肪和糖的餐后用水整粒吞服。作用持续24小时。给药剂量应个体化。起始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常用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 2.5毫克(1粒)一日一次可能已经足够。通常不需要10毫克一日一次以上的剂量。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溶度,不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应慎用。 |
|
| 副作用 |
对本品中的任一成份或磺胺衍生物过敏。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严重的肝脏衰竭,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严重的肾脏衰竭(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无尿。难治性低钾血症,低钠血症或高钙血症和症状性高尿酸血症(痛风或尿酸结石病史)。 |
服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的踝部水肿(呈剂量依赖性,与前毛细血管舒张有关)。根据临床经验有2%的患者因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治疗开始时和增加剂量时尚可见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偶有意识模糊和睡眠紊乱的报道,但与非洛地平的关系尚不确定。在有牙龈炎/牙周炎的患者可见牙龈增生的报道。注意牙齿卫生可避免或逆转增生。 偶有高血糖的报道。 全身:疲乏(1/1000发生频率<1/100),发热(发生频率<1/10000) 循环:面部潮红、踝部水肿(发生频率1/100),心悸、心动过速(1/1000发生频率<1/100),期外收缩、伴有心动过速的低血压常可加剧心绞痛、白细胞碎裂性血管炎(发生频率<1/10000) 内分泌:高血糖(发生频率<1/10000) 胃肠道:恶心、腹部疼痛(1/1000发生频率<1/100),呕吐(1/10000发生频率<1/1000),牙龈增生、牙龈炎(发生频率<1/10000) 皮肤:疹、瘙痒(1/1000发生频率<1/100),荨麻疹(1/10000发生频率<1/1000),光敏感性、唇舌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频率<1/10000) 免疫反应:过敏性反应(发生频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应禁用于怀孕妇女。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本品的血药浓度随年龄增加,故建议老年患者(65岁以上)的初始剂量为每日2.5mg,并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 |
|
| 成分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
| 药理作用 |
在共包括1570名病人的两项对照临床试验中,730名病人接受缬沙坦与氢氯噻嗪的联合应用,报道的不良事件如下:中枢神经系统常见(>5%):头痛(10.8%:安慰剂17.2%)、眩晕。偶见(5~0.1%):乏力、抑郁。上呼吸道偶见(5~0.1%):咳嗽、鼻炎、鼻窦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鼻出血。胃肠道偶见(5~0.1%):恶心、腹泻、消化不良、腹痛。下尿道偶见(5~0.1%):尿频,尿道感染。肌肉骨骼系统偶见(5~0.1%):手臂或腿疼痛、关节炎、肌痛、扭伤和拉伤、肌肉痉挛。其它偶见(5~0.1%):无力、胸痛、虚弱、病毒感染、视觉障碍、结膜炎。产品进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过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实验室检查在使用同产品治疗的病人中,5.8%的病人可观察到血清钾降低超过20%,接受安慰剂的病人为3.3%。下面的不良事件与单独应用缬沙坦有关,而与本品无关。罕见情况下,缬沙坦引起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治疗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明显降低(>20%)的分别占0.8%和0.4%。安慰剂组占0.1%。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组、ACEI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分别为1.9%、1.6%。缬沙坦组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素显著升高者分别为0.8%、4.4%、6%,ACEI组分别为1.6%、6.4%、12.9%。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来说,不需要特别监测实验室指标。缬沙坦缬沙坦临床试验中报道的其他不良反应事件有:偶见(5~0.1%):关节痛、胃肠炎、神经痛。仅见一例血管神经性水肿报道。未证明与缬沙坦治疗存在因果关系。氢氯噻嗪在接受单一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治疗的患者中,报道的不良反应如下,多数病人应用的剂量高于本品中的剂量:电解质和代谢紊乱(参见【注意事项】)常见(>5%):低钾血症。偶见(5~0.1%):低钠血症,低镁血症和高尿酸血症。罕见(<0.1%):高钙血症,血糖升高,糖尿和糖尿病恶化。极罕见:低氯性碱中毒。皮肤偶见(5~0.1%):荨麻疹和其它类型皮疹。罕见(<0.1%):光敏感症。极罕见:坏死性血管炎,急性中毒性表皮松解症,红斑狼疮样反应,皮肤红斑狼疮复发。胃肠道偶见(5~0.1%):食欲不振,轻度恶心和呕吐。罕见(<0.1%):腹部症状,便秘,腹泻,胃肠道症状。极罕见:胰腺炎。肝脏罕见(<0.1%):肝内胆汁郁积或黄疸。心血管系统偶见(5~0.1%):体位性低血压、酒精、麻醉或镇静剂可使其加重。罕见(<0.1%):心律失常。中枢神经系统罕见(<0.1%):头痛、眩晕或光-头痛、睡眠紊乱、抑郁、感觉异常。感觉器官视觉障碍,尤其是在治疗的前几周。血液罕见(<0.1%):血小板减少症,偶伴紫癜。极罕见: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其它偶见(5~0.1%):阳痿。极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肺炎和肺水肿的呼吸道症状。 |
||
| 注意事项 |
血清电解质变化与保钾利尿剂、补钾制剂、含钾的盐替代物或其它可以增加血钾水平(如肝素)的药物合用需要小心。因而应当定期监测血钾水平。噻嗪类利尿剂与低钠血症和低氯性碱中毒有关。噻嗪类药物可通过增加肾脏镁的排泄而引起低镁血症。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在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开始给予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应用本品治疗前,应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如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仰卧,必要时可以给予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恢复治疗。肾动脉狭窄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孤立肾狭窄的病人中,没有使用本品的经验。肾功能不全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病人不需要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对于非胆汁郁积的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小心使用本品。但是,由于缬沙坦每日80mg的剂量并未超过限度,以及氢氯噻嗪的药代动力学在肝功能不全时受到的影响并不显著,因此对这样的病人不需要调整剂量。系统性红斑狼疮噻嗪类利尿剂能引起或加重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他代谢紊乱噻嗪类利尿剂可影响葡萄糖耐量和增加血清胆固醇、甘油三脂和尿酸水平。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运动员慎用。 |
下列患者慎用本品: 主动脉狭窄患者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 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GRF<30ml/min) 急性心肌梗塞后心衰患者 在某些敏感患者可出现由低血压引起的心肌缺血。 与CYP3A4诱导剂合用能明显降低非洛地平的水平使其失去作用,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 与CYP3A4抑制剂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 与葡萄柚汁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用。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 服用非洛地平可引起头昏和疲乏,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密切注意上述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