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患有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患者降低眼内压,以及对其他降眼内压药物不能耐受或者疗效差(多次测量达不到目标眼压降低标准)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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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坦前列素。 |
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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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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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234 |
HC201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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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患有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患者降低眼内压,以及对其他降眼内压药物不能耐受或者疗效差(多次测量达不到目标眼压降低标准)的患者。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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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一次,每次一滴,最好于晚间滴于患眼。 |
挤出少量药膏(大约1cm)轻轻涂抹在病损表面使之形成薄膜。在有些病损可能要多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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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拉坦前列素、苯扎氯胺及制剂处方中其它成分高度敏感者禁用。2.妊娠期、哺乳期,严重哮喘或眼睛发炎充血期间等患者禁用。 |
对这种制剂不能耐受者非常少见。口腔内局部使用没有见到对皮质类固醇的反应。长期使用可引起如同全身使用类固醇类药物的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葡萄糖代谢改变、蛋白质分解和消化道溃疡复发等等。这些情况在激素停止使用后可以逆转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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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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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患有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患者降低眼内压,以及对其他降眼内压药物不能耐受或者疗效差(多次测量达不到目标眼压降低标准)的患者。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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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常耐受良好,偶见视力模糊、烧灼痛、刺痛、结膜充血、短暂点状角膜糜烂和异物感。某些患者还会出现睫毛(长度、疏密度、色泽、方向)变化、眼睑肤色加深及虹膜的棕色色素沉着(6个月后有7%、12个月后达16%)。色素增加在有绿棕色、兰灰棕色或黄棕色虹膜的人种较为多见,在纯兰色、兰灰色或绿色虹膜的人种中则较罕见。这是由于黑色素形成的刺激引起的,停药后即可停止进展,但色素沉着不能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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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能引起色素组织改变,最常报道的改变是增加虹膜和眼睑的色素,增加眼睫毛的色素和生长,这些改变是永久的。2.妊娠期、哺乳期,严重哮喘或眼睛发炎充血期间等患者禁用,儿童不推荐使用。3.本品不适用于治疗闭角型或先天性青光眼,色素沉着性青光眼以及假晶状体症的开角型青光眼。4.本品与其他抗青光眼药物联合使用具有协同作用,所用其它滴眼药,应至少间隔5min滴用。5.配戴角膜接触镜者应先摘掉镜片,滴入药物15min后才能戴上镜片。6.如忘记用药,应在想起来时马上补用,以后仍按常规用药,不要下次点双倍剂量的药物。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