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葫芦巴、芸草香、玫瑰花、荨麻子。 | 金银花、加翘、玄参、板兰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 | |
| 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932 | 国药准字Z6102081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吴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凡脾气虚大便溏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