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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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齐特。 |
螺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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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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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872 |
国药准字H46020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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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水肿性疾病: 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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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每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1 成人①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②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③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④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2 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 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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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可能引起高钾血症、胃肠不适、头痛、眩晕、乳房胀痛、月经不规律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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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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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水肿性疾病: 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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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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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 3.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剂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做有关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
1. 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监测血钾水平;5. 与ACEI或ARB类药物联用时需注意钾水平;6. 避免与钾盐或含钾药物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