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和气血,化瘀消斑。用于气血不和,经络瘀滞所致的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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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蒺藜(炒)、紫草、降香、拳参、白薇、桃仁(炒)、红花、制何首乌、甘草、苍术(炒)、龙胆、白药子、海螵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平方厘米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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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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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65 |
国药准字H44024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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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和气血,化瘀消斑。用于气血不和,经络瘀滞所致的白癜风。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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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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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皮肤局部可发生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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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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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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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和气血,化瘀消斑。用于气血不和,经络瘀滞所致的白癜风。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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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影响药效;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皮肤破损处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