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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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银屑病,支气管哮喘,呼吸内科,皮肤科,耳鼻喉科。 |
本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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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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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84 |
国药准字H20058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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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的短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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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过敏性鼻炎:成人,口服本品一次10~20mg(1-2粒),一日一次。或按病情...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疗程不得超过2周,由于该药可能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每周总剂量不得超过20g(相当于丙酸氯倍他索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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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荨麻疹,骚痒,骚痒性红斑。倦怠感,头疼。总胆固醇升高和黄疸,尿蛋白出现,呼吸困难,鼻塞。罕见白细胞数量增加。 |
本品用药2周以内的耐受性一般较好,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局部烧灼感、刺激和瘙痒,发生率约0.5%。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为刺痛、皲裂、红斑、毛囊炎、手指麻木、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其发生率约为0.3%。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尚可引起下述较少见的局部不良反应:烧灼感、痒感、刺激、皮肤干燥、多毛症、痤疮样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软化、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出现皮纹、痱子。在极少数情况病例,用皮质类固醇治疗银屑病(或停药)可使病情加重或诱发脓疱型银屑病,故需注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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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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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丙酸氯倍他索为强效皮质固醇,可经皮吸收,兔和小鼠皮下给药时均有致畸作用,致畸作用大于低效类固醇。尚未在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严格对照的研究,所以,在妊娠期间,只有当用药的可能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孕妇不能大面积、大量或较长时间使用本品。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出药物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儿科病人。由于儿童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高于成人,因此,儿科病人对局部皮质类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和库欣综合症。有报道显示,儿童应用本品可出现HPA轴抑制,库欣综合症和颅内高压。儿童HPA轴抑制的表现包括线性生长延迟、体重增加延迟、血皮质醇水平低及对ACTH刺激缺乏反应。颅内高压表现为囟门膨出、头痛及双侧视神经乳头水肿。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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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的短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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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依匹斯汀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对组织胺、白三烯C4、PAF、5-羟色胺有抑制作用,并能抑制组胺、慢反应物质A(SRS-A)化学介质的释放。由于本品化学结构的特点,本品难以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的H1受体拮抗作用弱。 毒理作用 重复给药:大鼠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6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见血中甘油三酯含量减少。猴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8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有流涎、呕吐、腹泻现象。 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和妊娠初期给予依匹斯汀5、30、120mg/kg/d,在120mg/kg/d剂量下,动物都有摄食量的减少和体重增加的抑制,雄性动物睾丸重量相对增加,雌性动物出现发情期不规则及妊娠率明显降低,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30mg/kg/d。各剂量组对胎仔无明显影响,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20mg/kg/d。大鼠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35和200mg/kg/d,大剂量组动物有5/23只动物死亡,死亡动物可见肺表面颜色改变及肺和心肌水肿,对胎仔无明显影响,本试验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5mg/kg/d,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200mg/k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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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长期接受类固醇剂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类固醇剂的服用量。 2. 大多数服用本品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精神集中的工作。但对于药物反应敏感的人群.建议服药后不进行驾驶或操纵精密 |
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在低至每日2g的剂量时即可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 应用强效皮质类固醇、大面积用药、较长时间用药并采用封包方法均可增加系统吸收,所以,大面积皮肤应用大剂量强效皮质类固醇的患者,应定期进行尿游离可的松测定和ACTH刺激试验,评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情况。如发现PHA轴抑制,应停药、减少用药次数或改用低效类固醇。 在停药后,PHA轴功能一般能够立即和完全恢复,在少数情况下可出现撤药体征和/或症状,需要补充皮质类固醇。 儿科患者局部给药的吸收量较大,因此更易于出现全身毒性。 如出现刺激表现,应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与其它皮质类固醇一样,本品不能用于酒糟鼻和口周皮炎的治疗。局部皮质类固醇一般不能用于治疗痤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