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散寒,止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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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杏仁、陈皮、紫苏叶、前胡、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钠。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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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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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21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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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散寒,止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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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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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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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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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散寒,止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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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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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乌头碱类药物同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