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原因引起的叶酸缺乏及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贫血;(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给药;(3)慢性溶血性贫血所致的叶酸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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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叶酸。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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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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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396 |
国药准字H4302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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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原因引起的叶酸缺乏及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贫血;(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给药;(3)慢性溶血性贫血所致的叶酸缺乏。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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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mg(1~2片),一日15~30mg(3~6片),直至血象恢复正常;儿童,一次5mg(1片),一日3次(或一日5~15mg(1~3片),分3次);妊娠期、哺乳妇女预防用药:一次0.4mg,一日一次。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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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用药可以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呈黄色。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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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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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各种原因引起的叶酸缺乏及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贫血;(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给药;(3)慢性溶血性贫血所致的叶酸缺乏。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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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较易致不良反应,故不宜采用:肌内注射时,不宜与维生素B、维生素B、维生素C同管注射; (2)口服大剂量叶酸,可以影响微量元素锌的吸收; (3)诊断明确后再用药。若为试验性治疗,应用生理量(一日0.5mg)口服; (4)营养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常合并缺铁,应同时补充铁,并补充蛋白质及其他B族维生素; (5)恶性贫血及疑有维生素Bn缺乏的病人,不单独用叶酸,因这样会加重维生素Bg的负担和神经系统症状。 (6)一般不用维持治疗,除非是吸收不良的病人。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