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癫癎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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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扑米酮片,其化学名称为:5-乙基-5-苯基-二氢-4,6(1H,5H)嘧啶二酮 |
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苄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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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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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222 |
国药准字H1999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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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癫癎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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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50mg开始,睡前服用,3日后改为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每日3次,第10日开始改为250mg,每日3次,总量不超过每日1.5g;维持量一般为250mg,每日3次小儿常用量:8岁以下,每日睡前服50mg;3日后增加为每次50mg,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100mg,每日2次;10日后根据情况可以增加至125mg~250mg,每日3次;或每日按体重10~25mg/kg分次服用;8岁以上同成人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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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慎用:1.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引起本品在体内的积蓄);2.有卟啉病者(可引起新的发作)3.哮喘、肺气肿或其他可能加重呼吸困难或气道不畅等呼吸系统疾患;4.可引起轻微脑功能障碍的病情加重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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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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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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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癫癎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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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患者不能耐受或服用过量可产生视力改变,复视,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认识迟钝,情感障碍,精神错乱,呼吸短促或障碍;2.少见的有儿童和老人者为异常的兴奋或不安等反常反应;3.偶见有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眼睑肿胀,喘鸣或胸部紧迫感),粒细胞减少,再障、红细胞发育不良,巨细胞性贫血;4.发生手脚不灵活或引起行走不稳、关节孪缩,眩晕、嗜睡少数患者出现性功能减退、头痛、食欲不振,疲劳感,恶心或呕吐,但继续服用往往会减轻或消失可出现中毒性表皮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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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1)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引起本品在体内的积蓄)(2)有卟啉病者(可引起新的发作)(3)哮喘、肺气肿或其他可能加重呼吸困难或气道不畅等呼吸系统疾患(4)可引起轻微脑功能障碍的病情加重2.对巴比妥类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对诊断的干扰:血清胆红素可能降低,酚妥拉明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如需作此试验需停药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4.个体间血药浓度差异很大,用药需个体化5.停药时用量应递减,防止重新发作6.治疗期间需按时服药,发现漏服应尽快补服,但距下次给药前1小时内则不必补服,勿一次服 |
1. 胃肠道出血、穿孔患者禁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与抗胆碱药、抗酸药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