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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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黄连、川芎、白芷、蒺藜(盐水炙)、地黄、荆芥、旋覆花、菊花、薄荷、蔓荆子(微炒)、黄柏、连翘、密蒙花、防风、赤芍、栀子(姜水炙)、当归、甘草、决明子(炒)、黄芩、蝉蜕、石决明、朩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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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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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912 |
国药准字Z1302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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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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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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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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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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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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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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