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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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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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平正和制药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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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685 |
国药准字Z4102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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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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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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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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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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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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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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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服;4.不宜与抗酸药同服;5.不宜与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