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
本品每毫升含有主要成份盐酸阿莫罗芬55.74毫克(相当于50毫克阿莫罗芬)辅料为基氨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型(丙烯酸树脂/EUDRAGITRL100),三乙酸甘油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无水乙醇。 |
|
| 生产企业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74 |
注册证号H2018120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详见说明书。 |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周使用1-2次。 请仔细按照(说明书)以下步骤使用本品。(详... |
|
| 副作用 |
根据MedDRA系统/器官分类,用CIOMS频率种类,将不良反应列表如下:详见说明书。 |
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在动物试验中,阿莫罗芬显示无致畸性,但具有胚胎毒性。 由于缺少怀孕妇女的临床研究资料,所以本品应禁用于怀孕妇女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哺乳: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研究资料,所以本品应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缺乏相关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局部外用抗真菌药。其活性成分为吗啉衍生物--阿莫罗芬。阿莫罗芬的抑菌作用主要是通过改变构成真菌细胞膜的脂类的生物合成来实现的。使麦角固醇含量减少,非典型脂类的累积导致真菌细胞膜和细胞器的形态改变,从而实现抑菌作用。阿莫罗芬为广谱高效抗真菌药,它的抗菌谱为: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及其它念珠菌种。皮肤癣菌:红色毛癣菌、指(趾)间毛癣菌、须发毛癣菌及其它毛癣菌种,表皮癣菌,小孢子菌。霉菌:帚霉菌。暗色孢菌:链格孢菌、分支孢子菌。低敏感性菌种:曲霉菌、镰孢菌、毛霉菌。 阿莫罗芬为广谱高效抗真菌药,它的抗菌谱为: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及其它念珠菌种。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乳制品同服;4. 可能引起光敏反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
1.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2.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不得吸入。 3.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4.如担心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5.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到的地方。 6.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7.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8.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白酒、稀料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