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
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798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1~2片),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6~10片),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12片),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1~3片),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mg(1~2片),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
副作用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与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1)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3)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生命。(4)休克:表现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识障碍。死亡率高,多见于老年人。(5)致畸:文献报道2例Down综合征婴儿的父亲均为因家族性地中海热而有长期服用秋水仙碱史者。(6)其他:脱发、皮疹、发热及肝损害等。 |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