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Ⅰ、Ⅱ级中医辨证属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唇舌紫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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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川芎。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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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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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0028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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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Ⅰ、Ⅱ级中医辨证属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唇舌紫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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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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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2、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4、本品不能与含有藜芦的药品同时使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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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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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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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Ⅰ、Ⅱ级中医辨证属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唇舌紫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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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目前尚无哺乳期妇女及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用药临床试验资料。2、临床试验期间个别患者出现尿路感染,与试验药物可能无关。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用硝酸酯类药。若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见气促、汗出、面色苍白者,应及时急诊救治。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