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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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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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英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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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723  | 
                        
                             国药准字H23023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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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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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1片),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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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等,其他详见说明书。  | 
                        
                             1.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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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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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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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抗真菌药,有较强的抑制霉菌的功能,有一定的止痒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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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子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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