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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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克霉唑1.5%及尿素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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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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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国药准字H370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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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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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1/20粒/kg),分3次服用。 |
皮肤感染涂于患处,一日2~3次。阴道炎阴道用药,一次0.15g,每晚1次,连续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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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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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特别是3个月以内)和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哺乳期妇女服用时应避免授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高龄者因生理机能睇下,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末期3个月阴道给予克霉唑,未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小鼠和大鼠研究中,按体重50~120mg/kg口服克霉唑,可见胚胎毒性,但未发现有致畸变作用。因此孕妇应慎用。 2.哺乳期妇女外用本品,克霉唑可分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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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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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霉唑属吡咯类广谱抗真菌药。对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新型隐球菌、曲菌、藻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显著抑制作用。克霉唑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尿素可溶解角蛋白,增加蛋白质的水合作用,兼有止痒、抗菌等作用,并能增加药物经皮肤的穿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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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
1.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变的作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 4.应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