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敏感的皮肤炎性疾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等伴发细菌和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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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乳膏含二丙酸倍他米松0.64mg(相当于倍他米松0.5mg),克霉唑10mg,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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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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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C20160022 |
国药准字H200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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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敏感的皮肤炎性疾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等伴发细菌和真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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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二次:先将患处清洗,将小量乳膏涂于患处,然后轻轻摩擦,使其充分渗入皮肤。为保证治疗各种皮肤病的疗效,用药疗程应足够,每个疗程根据个别患者及深浅情况而定或遵医生指示使用。 |
口服,用水吞服,药片不可掰、压或嚼碎,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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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色素减退、灼痛、红斑、渗出、瘙痒等。可出现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长期用药可能会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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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慎用。儿童用药:婴儿或幼儿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从1984年至1994年4月建立的一项关于孕妇使用阿昔洛韦的疗效的流行病学记录,在为期3个月的756项实验结果中有749名孕妇先后系统服用阿昔洛韦,其对婴儿的致畸作用近似于普通人群。但这些数据尚不足以证明阿昔洛韦对孕妇和胎儿是完全的。只有当阿昔洛韦对胎儿的治疗作用远大于其风险时才可以考虑服用阿昔洛韦。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其血药浓度的0.6~4.1倍。当哺乳期妇女服药剂量达到每天0.3mg/kg时将可能影响婴儿的发育。只有在必需情况下,哺乳期妇女才可使用阿昔洛韦。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老年用药:目前尚无充分的研究资料表明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用药与年轻人的用药有明显不同。一般情况来说,老年人用药应小心谨慎,选择低剂量的有效服药范围,尽量降低因增加服药次数而造成的肾功能减退或其他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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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敏感的皮肤炎性疾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等伴发细菌和真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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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倍他米松外用药物,可能会出现内服时引起的副作用。 2)长期使用庆大霉素可能引致抗药细菌进度生长。 3)如大面积使用本品或使用封闭性敷料,倍他米松或庆大霉素在体内的吸收将会增加而产生副作用。 4)避免长期用于细嫩皮肤及面部,尽量避免在开放性伤口或损伤皮肤使用,如必须使用,应加倍小心。 5)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治疗。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3.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常规;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