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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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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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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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80013 |
国药准字H2012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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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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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过敏性结膜炎1滴/次,每日3次滴眼。各种眼科术后炎症手术前24小时开始滴用,1-2滴/次,每日3-4次滴眼,术后继续用3-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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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因接受其它药物可致出血时间延长的患者慎用。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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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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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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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
1.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病人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病人禁用; 2.肾功能不全或因血容不足有肾功能衰竭危险的病人禁用 3.临产分娩及产妇禁用; 4.对酮咯酸氨丁三醇有过敏史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病人禁用; 5.本品禁用于手术疼痛的预防或手术中镇痛; 6.可疑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不完全止血和高危出血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