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皮肤湿疹、皮炎见有红斑、瘙痒、丘疹、渗出、脓疱、糜烂、汗疹、尿布疹、二阴湿疹;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衣原体阴道炎、宫颈炎、外阴瘙痒、带下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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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土茯苓,大黄,赤芍,地榆,蛇床子,白鲜皮,甘草。 |
盐酸萘替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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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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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45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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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皮肤湿疹、皮炎见有红斑、瘙痒、丘疹、渗出、脓疱、糜烂、汗疹、尿布疹、二阴湿疹;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衣原体阴道炎、宫颈炎、外阴瘙痒、带下异常等。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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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急性湿疹:一次适量,外搽皮损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后湿敷,一日2次;用药前,先...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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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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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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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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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皮肤湿疹、皮炎见有红斑、瘙痒、丘疹、渗出、脓疱、糜烂、汗疹、尿布疹、二阴湿疹;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衣原体阴道炎、宫颈炎、外阴瘙痒、带下异常等。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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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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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 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