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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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龟甲(醋制)、百部(蜜炙)、鳖甲(醋制)、紫石英(煅)、地黄、熟地黄、天冬、北沙参、牡蛎、阿胶、龙骨、麦冬、蜂蜡、熟大黄、白及、川贝母。 |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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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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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602 |
国药准字Z4502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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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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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每天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送服。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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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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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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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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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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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