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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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喹硫平。 |
卡比多巴和左旋多巴二种主要成分组成的复方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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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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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41 |
国药准字H1095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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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原发性震颤麻痹和症状性震颤麻痹综合症(不包括药物引起的震颤麻痹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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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两次给药,饭前饭后均可。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近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300-45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毫克/日之间调整。 |
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作仔细调整后确定服用本品的最佳剂量。常用量:口服,开始时一次半片,一日3次。服用一周后根据病情,每隔3~4日,每日增加半片,直至获得最佳效果。正在单服左旋多巴片的患者,如果改服本品,应停服左旋多巴片至少12小时。服用之初始剂量以左旋多巴计算,应相当于原来单用剂量的25%。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片(分4次服用,每次2片)。维持量:一日3~4次,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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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内分泌失调、狭角青光眼患者、精神病患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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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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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原发性震颤麻痹和症状性震颤麻痹综合症(不包括药物引起的震颤麻痹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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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一般认为震颤麻痹症是由于纹状体中多巴胺缺乏所致,故必须以多巴胺补充之外源性多巴胺不能透过血脑屏障,但它的前体左旋多巴能通过血脑屏障,并在脑内脱羧成为多巴胺。因此口服左旋多巴治疗震颤麻痹症是有效的,特别对四肢僵直和运动障碍效果最佳,但口服左旋多巴用量大、副作用多。卡比多巴为脑外脱羧酶抑制剂,能抑制左旋多巴在脑外脱羧,使血中有更多的左旋多巴进入脑中脱羧成为多巴胺,故能减少左旋多巴的用量,减轻其恶心、呕吐等副作用,可使左旋多巴在治疗上发挥更大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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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血管疾病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在临床试验中,使用喹硫平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的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如果效喹硫平与其它已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就在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抽搐: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思瑞康”的病人的抽搐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的病人无区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予以注意。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临床表现包手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并给予适当的治疗。迟发性运动障碍: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停用。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苯环丙胺等)的患者,必须停用两星期后才能服用本品,当药物引起锥体外反应时不宜使用。遵照医嘱调整剂量,能保证获得治疗所需的血药浓度,同时副作用又极轻微,这对老年人或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