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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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布替萘芬0.1克,辅料为丙二醇、乙醇。 |
喜树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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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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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91 |
国药准字H200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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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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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薄涂于病损处,每日1次,每日用量不超过10g,每疗程时间不超过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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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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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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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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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苯甲胺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个别病人用药后,用药部位可出现红斑、水肿、骚痒、疼痛及色素沉着。应及时停药,待症状消失后,仍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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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应用。2.忌用于眼周、口周、阴囊、外阴、腋下、腹股沟及面部。3.尽可能避免涂在正常皮肤上。4.慎用于有生育要求的青年男女,尤其是需大面积使用时,更应注意。5.长期反复或大面积使用时,注意对肝肾毒性,并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及血尿常规等。6.用药时勿用力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