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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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布替萘芬0.1克,辅料为丙二醇、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苄唑,其化学名称为:(±)-1-[(4-(1,1’-联苯)-苄基)]-1H-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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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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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91 |
国药准字H2005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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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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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于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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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局部皮肤刺激、瘙痒、红斑、灼热感,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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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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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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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苯甲胺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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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应停药;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