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