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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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4402441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症。 | |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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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症。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并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