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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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那氟沙星 | |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2012318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那氟沙星乳膏用于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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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那氟沙星乳膏用于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