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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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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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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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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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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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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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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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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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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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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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