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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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γ-氨酪酸,其化学名称为γ-氨基丁酸。 |
药片每片含呲诺克辛钠0.8毫克,辅料为:牛磺酸、硼酸、无水乙醇;溶剂辅料为:氯化钾、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本甲酸丙酯,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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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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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168 |
国药准字H4202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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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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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g(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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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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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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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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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 |
本品通过保持和改善晶状体膜的功能、阻止多元糖醇的积累而防止或减少晶状体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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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使用前需将1片药片投入1瓶溶剂中,待药物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片剂溶解入溶剂后,应连续使用,在20天内用完。 2.糖尿病引起的白内障患者,应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方法治疗。 3.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4.本品宜避光保存,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