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头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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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羟苯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纯化水。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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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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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30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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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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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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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忌食油腻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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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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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头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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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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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