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去头屑、防治皮脂溢出、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二氧化钛、甘油、皂土、枸橼酸、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酯、N.N-油酰甲基硫磺酸盐、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柠檬酸、单硬脂酸甘油脂、硫酸二氢钠、皂土、羊毛脂、甘油、香精、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
生产企业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00003 |
国药准字H4402506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去头屑、防治皮脂溢出、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用法用量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2)取5~10克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2.治疗花斑癣。(1)洗净患处。(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克)。(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洗净。(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
副作用 |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头发或头皮干燥、头发脱色。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
成分 |
用于去头屑、防治皮脂溢出、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皮脂溢出作用,还具有一定的抗真菌作用。 |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5. 储存于阴凉干燥处。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