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絮壮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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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布替萘酚1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液态石蜡、白凡士林、氢氧化钠、单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丙酯、十八醇、硬脂酸聚烃氧(40)酯、薄荷脑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支含磺胺嘧啶银0.2g和磺胺嘧啶锌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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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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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25 |
国药准字H1999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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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絮壮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局部用于烧、烫伤所致的Ⅰ、Ⅱ度、深Ⅱ度清洁创面及外伤性创面。有效预防、治疗创面继发感染及损伤性皮肤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场球菌属、白色念珠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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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手、足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及汗斑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1.直接、均匀、涂布于清洁皮肤创面,每日一次,厚度约0.15~0.35mm,表皮完整的区域约10分钟后成膜,无表皮创面约30~120分钟后成膜。因运动致膜破损处可用本品补充涂膜完整。2.包扎疗法:将药物膏体均匀涂布于纱布敷料上敷于创面,1~2天换药一次。3.换药时,可用蒸馏水或无菌生理盐水冲洗创面涂膜层。4.用量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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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用药后有轻微疼痛,数分钟后自行消退。因含磺胺类药物,极少数患者可出现白细胞降低,停药后自行恢复。创面愈合后偶有色素沉着,可自行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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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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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絮壮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局部用于烧、烫伤所致的Ⅰ、Ⅱ度、深Ⅱ度清洁创面及外伤性创面。有效预防、治疗创面继发感染及损伤性皮肤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场球菌属、白色念珠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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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苯甲胺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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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口腔;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5.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