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无防护性同房或避孕方法失败(避孕套滑脱或劈裂、体外排精失控、安全期计算失误等)同房的事后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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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炔诺孕酮。 |
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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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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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582 |
国药准字H2005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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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无防护性同房或避孕方法失败(避孕套滑脱或劈裂、体外排精失控、安全期计算失误等)同房的事后避孕。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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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单次口服1片(1.5毫克)。 |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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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可见月经改变,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2.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或持续存在应向医师咨询。3.可有子宫异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警惕异位妊娠的存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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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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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无防护性同房或避孕方法失败(避孕套滑脱或劈裂、体外排精失控、安全期计算失误等)同房的事后避孕。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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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怀疑妊娠者应先做妊娠试验,确诊妊娠者服用本品无效。 2.极少数人如在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马上补服一片。 3.服药到下次月经前应避免同房或务必使用避孕套,以防止由于再次无防护同房发生妊娠。 4,。服用禁忌避孕药,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逾期一周月经仍未来潮,应及时到医院做妊娠试验,已排除妊娠。 5.禁忌不孕是一种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由于该药可能影响下一次月经来潮,故不宜作为常规避孕方法。 6.本品用于妊娠前,是由于避孕失败补救的避孕药物而不是流产药。 |
1.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 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 行径时停止用药。 4 注意防止施比灵与眼部接触。 5 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施比灵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 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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