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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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聚维酮碘0.05g。辅料为: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碘酸钾、纯化水。 |
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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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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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5 |
国药准字H20058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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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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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有中心向外周局部涂搽,一日1~2次。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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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个别病例用药时创面黏膜局部有轻微短暂刺激,片刻后鸡自行消失,无需特别处理。 |
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它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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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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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儿科病人。由于儿童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高于成人,因此,儿科病人对局部皮质类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和库欣综合症。 有报道显示,儿童应用本品可出现HPA轴抑制,库欣综合症和颅内高压。儿童HPA轴抑制的表现包括线性生长延迟、体重增加延迟、血皮质醇水平低及对ACTH刺激缺乏反应。颅内高压表现为囟门膨出、头痛及双侧视神经乳头水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丙酸氯倍他索为强效皮质固醇,可经皮吸收,兔和小鼠皮下给药时均有致畸作用,致畸作用大于低效类固醇。尚未在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严格对照的研究,所以,在妊娠期间,只有当用药的可能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孕妇不能大面积、大量或较长时间使用本品。 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出药物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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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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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对多种细菌、芽孢、病毒、真菌等有杀灭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本品接触创面或患处后,能解聚释放出所含碘发挥杀菌作用,特点是对组织刺激性小,适用于皮肤、黏膜感染。 |
本品作用迅速,是目前临床应用的高效外用皮质类固醇中药效较强的一种。具有较强的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其抗炎作用为氢化可的松的112.5倍,倍他米松磷酸钠的2.3倍,氟轻松的18.7倍。全身不良反应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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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洗胃,并送医院救治;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