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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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赖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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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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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370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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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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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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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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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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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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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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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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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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