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轻度至中度感染并有喀痰的患者,也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发感染,鼻窦炎等的治疗。当严重感染时,或者由低敏感的细菌引起感染时,可增加使用本品的剂量,以提高治疗效果(参见剂量和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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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头孢克洛500mg、溴己新16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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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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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768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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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轻度至中度感染并有喀痰的患者,也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发感染,鼻窦炎等的治疗。当严重感染时,或者由低敏感的细菌引起感染时,可增加使用本品的剂量,以提高治疗效果(参见剂量和用法)。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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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0周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严重时,每次可以加服1片。儿童:按体重以头孢克洛计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一般情况下,医生会确定服用本品的时间,如果感到病情好转时,也应遵医嘱服用。当用本品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服用本品的疗程,至少应该持续10天。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许还有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发生过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变基本的治疗。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有时会引起暂时的症状恶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疗。对于严重心力衰(NYHAIV)患者,只能由那些对心力衰竭治疗特别训练有素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用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治疗。心功能II级的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疗起始的二周内,推荐的起始用量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剂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剂量可加倍。长期治疗的目标用量为19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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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霉素类抗生素或溴己新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详见说明书表格)。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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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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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以及分娩前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考虑到上述危险性。2.哺乳期妇女:美托洛尔可进入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不大可能会危及婴儿。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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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轻度至中度感染并有喀痰的患者,也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发感染,鼻窦炎等的治疗。当严重感染时,或者由低敏感的细菌引起感染时,可增加使用本品的剂量,以提高治疗效果(参见剂量和用法)。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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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能会出现的副作用有:消化道症状,包括出现腹泻、恶心、头晕、腹痛和呕吐。在长期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现腹泻、伪膜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症状。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暂时性肝脏不适,或胆汁郁积性黄疸。2.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淋巴肿大和蛋白尿。当停药后几天,这些症状会自然消失。3.过敏性症状:如皮肤斑疹,瘙痒,潮红,呼吸困难,体温升高伴有恶寒等。服用头孢类药品后,偶有红斑渗出、剥脱性皮炎,斯蒂芬斯-约翰逊综合征。此外还可出现如无力、水肿、呼吸困难、暂时知觉丧失、心率加快等,出现上述症状和体征时,应停止服药,并应到医院就诊。4.神经系统:下列情况很少出现:暂时的兴奋、紧张不安、失眠、精神错乱、肌张力增高、头晕、困倦。5.在服用头孢克洛后实验室检查可能出现的交化:如肝脏ALT、AST和碱性磷酸酶轻度升高。暂时性白细胞数量减少,一过性淋巴细胞增多等,罕见溶血性贫血。6.偶有出现血小板减少,可逆性间质性肾炎,生殖器瘙痒,阴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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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7.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1.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2.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3.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加重(很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在严重的症状稳定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IV)患者中,有关本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的临床对照研究资料有限,因此,这类患者的治疗只能由经验丰富且训练有素的医生来开始。 7.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通常剔除了那些伴有急性心肌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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