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轻度至中度感染并有喀痰的患者,也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发感染,鼻窦炎等的治疗。当严重感染时,或者由低敏感的细菌引起感染时,可增加使用本品的剂量,以提高治疗效果(参见剂量和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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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头孢克洛500mg、溴己新16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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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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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768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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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轻度至中度感染并有喀痰的患者,也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发感染,鼻窦炎等的治疗。当严重感染时,或者由低敏感的细菌引起感染时,可增加使用本品的剂量,以提高治疗效果(参见剂量和用法)。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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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0周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严重时,每次可以加服1片。儿童:按体重以头孢克洛计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一般情况下,医生会确定服用本品的时间,如果感到病情好转时,也应遵医嘱服用。当用本品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服用本品的疗程,至少应该持续10天。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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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霉素类抗生素或溴己新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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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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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轻度至中度感染并有喀痰的患者,也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发感染,鼻窦炎等的治疗。当严重感染时,或者由低敏感的细菌引起感染时,可增加使用本品的剂量,以提高治疗效果(参见剂量和用法)。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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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能会出现的副作用有:消化道症状,包括出现腹泻、恶心、头晕、腹痛和呕吐。在长期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现腹泻、伪膜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症状。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暂时性肝脏不适,或胆汁郁积性黄疸。2.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淋巴肿大和蛋白尿。当停药后几天,这些症状会自然消失。3.过敏性症状:如皮肤斑疹,瘙痒,潮红,呼吸困难,体温升高伴有恶寒等。服用头孢类药品后,偶有红斑渗出、剥脱性皮炎,斯蒂芬斯-约翰逊综合征。此外还可出现如无力、水肿、呼吸困难、暂时知觉丧失、心率加快等,出现上述症状和体征时,应停止服药,并应到医院就诊。4.神经系统:下列情况很少出现:暂时的兴奋、紧张不安、失眠、精神错乱、肌张力增高、头晕、困倦。5.在服用头孢克洛后实验室检查可能出现的交化:如肝脏ALT、AST和碱性磷酸酶轻度升高。暂时性白细胞数量减少,一过性淋巴细胞增多等,罕见溶血性贫血。6.偶有出现血小板减少,可逆性间质性肾炎,生殖器瘙痒,阴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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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7.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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