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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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940、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三乙醇胺。 |
紫草、当归、白芷、甘草、乳香(醋制)、轻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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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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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Z4502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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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解毒拔脓,祛腐生肌。用于各类创面感染,二度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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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廯、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摊于纱布上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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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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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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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解毒拔脓,祛腐生肌。用于各类创面感染,二度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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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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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5. 用药期间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 |
开始敷用本品时,创面脓性分泌物增多,只需轻轻沾去分泌物即可,不宜重擦,一周后分泌物逐渐减少。治疗过程中,宜勤换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