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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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940、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三乙醇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A酸。化学名称: (13E) 一3.7一二甲基一9一(2. 6. 6三甲基环已烯基) -2.4.6.8-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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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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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123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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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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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廯、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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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歌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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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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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尚无证据人皮肤外用维A酸导致畸胎,但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不宜受孕。哺乳期间暂停用药,以免婴儿经口摄入本制剂。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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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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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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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5. 用药期间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 |
1.本品应远离眼部。 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褶部位。 3.用药期间勿用其他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