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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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940、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三乙醇胺。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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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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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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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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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廯、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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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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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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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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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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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5. 用药期间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