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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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黄芩,人工牛黄,珍珠母。辅料为滑石粉。 |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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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比利时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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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054 |
H2015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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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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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每次1~2滴或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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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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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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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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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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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