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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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氟桂利嗪。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普拉克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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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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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055 |
国药准字J2015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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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本品用来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即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包括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时(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都可以单独应用本品(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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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所有剂量均以盐酸普拉克索一水合物计算。口服用药,一天一次服用。初始治疗:起始剂量:每日0.375mg,然后每5-7天增加一次剂量。如果患者可以耐受,应增加剂量以达到最大疗效。(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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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本药物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时以及急性脑出血性疾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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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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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由于缺少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不建议在儿童和18岁以下青少年中使用森福罗。森福罗在患有帕金森病的儿科人群中没有相关应用。老年用药:大于65岁的受试者与年轻的受试者相比,口服森福罗的总清除率大约低30%,因为其肾清除率下降是由于肾功能与年龄相关的减退,这导致消除半衰期大约从8.5小时增加到12小时,安慰剂对照试验中,259例早期帕金森病患者,大于等于65岁占47%,老年患者服用森福罗后,较普遍出现幻觉,大于等于65岁患者发生率为13%,小于65岁患者发生率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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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本品用来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即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包括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时(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都可以单独应用本品(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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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3)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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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1. 可能引起幻觉、嗜睡等不良反应;2. 有心脏疾病患者慎用;3. 避免与CYP2D6抑制剂合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