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助消化,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腹胀、大便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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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由大黄、诃子、干姜、藏木香、碱花、寒水石六味药材组成。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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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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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3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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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助消化,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腹胀、大便干燥。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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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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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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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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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助消化,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腹胀、大便干燥。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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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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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5.胃痛或腹胀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