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坎地沙坦酯。其化学名称为(±)-1-[[(环己氧代)羰基]氧代]乙基-2-乙氧基-1-[[2’-(1H-四氮唑基-5)-[1,1’-联苯基]-4-基]甲基]-1H-苯并咪唑-7-羧酸酯。分子式为C33H34N6O6,分子量为610.66。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百科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28 |
国药准字H2016316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
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la和I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Total cholesterol,TC)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LDL-C)升高、载脂蛋白B(ApolipoproteinB,Apo B)升高和甘油三酯(Triglycerides,TG)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如低密度脂蛋白血浆透析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冠心病: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风险、降低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卒中的风险、降低血管重建术的风险、降低因充血性心力衰竭而住院的风险、降低心绞痛的风险。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4~8mg(1~2粒)坎地沙坦酯,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3粒)。 |
病人在开始本晶治疗前,应进行标准的低胆固醇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也应维持合理膳食。应根据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基线水平、治疗目标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剂量的个体化调整。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对于心血管事件的低危患者治疗目标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4.14mmol/L(或<160mg/dL)和总胆固醇(TC)<6.22mmol/L(或<240mg/dL),中危患者治疗目标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3.37mmoUL(或<130mg/dL)相总胆固醇(TC)<5.18mmol/L(或<200mg/dL),高危患者治疗目标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2.59mmol/L(或(10Omg/dL)和总胆固醇(TC)<4,14mmol/L(或<160mg/dL),极高危患者治疗目标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2,07mmolfL(或<80mg/dL)和总胆固醇(TC)<3.llmmol/L(或<120mg/dL)。原发性高胆固 |
|
副作用 |
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它部分另有详细描述: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应只由专科医生在儿童中使用。本品在儿童的治疗经验仅限于少数(4到17岁)患有严重脂质紊乱如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在这一患者人群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尚无本品对该人群生长发育的安全性资料。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39828名服用阿托伐他汀的患者,15813名(40%)≥65岁,2800名(7%)≥75岁。这两个人群与年轻受试者的整体安全性和有效性无差异。其它临床使用经验报告也显示老年人群和年轻人群没有差异。但不能除外某些老年患者对药物敏感性更高,高龄(≥65岁)是肌病的一个易感因素,因此阿托伐他汀应用于老年人群应谨慎。 |
|
成分 |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
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la和I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Total cholesterol,TC)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LDL-C)升高、载脂蛋白B(ApolipoproteinB,Apo B)升高和甘油三酯(Triglycerides,TG)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如低密度脂蛋白血浆透析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冠心病: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风险、降低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卒中的风险、降低血管重建术的风险、降低因充血性心力衰竭而住院的风险、降低心绞痛的风险。 |
|
药理作用 |
1.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蚧起悖杭诳赡芑岢鱿諥ST(GOT)、ALT(GPT),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其他的不良作用〈5%:(1)过敏: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光过敏。(注1)(2)循环系统:头晕(注2)、蹒跚(注2)、站起时头晕(注2)、心悸、发热、心脏期前收缩、心房颤动。罕见的不良反应:心绞痛、心肌梗死。(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嗜睡、舌部麻木、肢体麻木。(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剑下疼痛、腹泻、口腔炎、味觉异常。5)肝脏:GOT、GPT、ALP、LDH升高。(6)血液:贫血、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计数降低。(7)肾脏:BUN、肝肌升高、蛋白尿、血尿。(8)其他:倦怠、乏力、鼻出血、尿频、水肿、咳嗽、钾、总胆固醇、CPK、CPR、尿酸升高、血清总蛋白减少、低钠血症。(注1):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用。(注2):在这种情况下应减量或停药,进行适当处理。 |
||
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的患者。(2)有高血钾的患者。(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6)老年患者。(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过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未有本品用药经验。(8)大动脉和左房室瓣狭窄(阻塞性心肌肥大症):使用其他血管扩张剂的患者,患者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功能;4.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